新闻资讯News
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新闻资讯

宁夏固原:鼓励国有企业回购库存较大、流速较慢且符合标准的商品房作为保障住房

发布时间:2024-11-05 来源:中国房地产网

  10月31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健康发展若干措施(暂行)》,措施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,其中有明确政策期限的按期限执行。文件提出,引导国企收购。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,按照市场化原则“以需定购”,回购库存较大、流速较慢且符合保障性住房标准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。此外,文件还要求,推进房票安置政策。在城市更新、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造遗留问题等工作中涉及房屋征收的,探索推行“房票+现金”的安置方式,探索全市房票通用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