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拟为城市更新立法 城中村改造严控大规模拆除搬迁
发布时间:2026-09-29 来源:中国房地产网
在日前召开的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,《安徽省城市更新条例(草案)》提请审议。草案共6章46条法规,旨在将安徽省城市更新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,破解城市更新规划衔接不畅、要素保障不足等堵点难点,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供坚实法治支撑。
城市更新,规划先行。草案就建设城市更新规划管理体制作出多项规定,明确将城市体检作为编制专项规划、片区策划方案、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的前置依据,规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、片区策划方案、项目实施方案、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,明确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的要求。针对危险住房、老旧小区、完整社区、老旧街区、老旧厂区、城中村、城市功能完善、安全韧性城市建设、绿色低碳发展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不同场景,草案制定差异化的实施要求。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方面,草案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搬迁,分类采取拆除新建、整治提升、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,消除安全风险隐患,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。
在要素保障方面,草案就资金统筹利用、市场化投融资模式、土地供应和混合利用、容积率转移和奖励等作出制度安排。草案鼓励通过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、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城市更新资金,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。同时规定,实施危险住房改造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、电梯加装更换等城市更新项目,可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,拓宽资金渠道。
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还审查批准了《合肥市城市更新条例》《芜湖市城市更新条例》,两部条例立足各自城市发展实际,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制度设计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马鞍山市城市更新条例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,让马鞍山城市更新从政策推动迈入了法治保障的新阶段。